有的专家认为,地理学和地质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,统称地理志。把地质当作地理志下 的一章不妥当,而且地理学包括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,而人文地理有很广泛的内涵。现在地 理志之下所记的内容和地理志并不吻合。因此,建议将“地理志”改为“自然环境志”。 我认为,此说是否偏狭于地学专业分类,过于强调地学的专业分支,脱离了方志编纂的 实际。 实际上将地理(地表)和地质(地壳内部)合并为地理志,是沿袭志体传统,是一种粗分法, 这种粗分法现在还约定俗成地通行。换句话说,为什么既教地理又教地质的系能叫地理系, 既有地理内容又有地质内容的书能叫中学地理,而既有地理内容又有地质内容的志书则不能 叫地理志呢? (摘自《志苑》1988年第3期,梅森 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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